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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個稅怎麼算

年度個稅的計算方法如下:

計算綜合所得年度應納稅所得額。這包括扣除每年的基本費用(6萬元)、個人承擔的三險一金(社保、醫保、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以及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大病醫療、住房貸款等。

計算綜合所得年度應納稅額。使用3%至45%的超累進稅率表,確定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計算補繳或退稅金額。如果年度應納稅額小於已預繳稅款,則需要補稅;如果年度應納稅額大於已預繳稅款,則可以申請退稅,退稅金額為年度應納稅額減去已預繳稅款。

個稅的計算還涉及不同類型的所得,如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每種所得都有相應的稅率和計算方法。例如,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 = (工資薪金所得 - 「五險一金」 - 扣除數) × 適用稅率 - 速算扣除數。此外,對於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獎金總額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對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對應的速算扣除數,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