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周歲 辦理身份證的年齡要求主要是滿16周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公民應自滿16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前往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公民,可以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