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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歲身分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辦理身份證沒有年齡限制,任何年齡的人都可以辦理身份證。具體要求如下:

未滿十六周歲的兒童或青少年。可以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辦理的身份證有效期為五年。

十六周歲以上的公民。需自行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根據年齡段不同有所區別,十六周歲至二十五周歲的公民,身份證有效期為十年;二十六周歲至四十五周歲的公民,身份證有效期為二十年;四十六周歲以上的公民,身份證長期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辦理身份證時,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需要有監護人代為申請,而且對於未成年人來說,建議在其能夠配合拍照和採集指紋的年齡(通常建議3歲或以上)辦理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