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認為人格結構由本我、自我和超我三大系統組成。
- “本我”是人格結構的第一層次,從生物學層面講,它要求滿足需求,包括吃、喝、睡眠、刺激等基本需求。它遵循快樂原則,任何能滿足這一需要的行為將會被鼓勵並被強化。
- “自我”是在現實環境影響下人格的第二個層次,是在個人生活過程中從本我中分化出來的,是在現實社會中與超我發生關係的產物。自我在整個結構系統中處於一種不穩定狀態,因為它總是受到環境變化的影響,從而為了保護個體需要適應環境的需求,需要隨時發生調整與變化。
- “超我”位於人格結構的最高層次,它是道德良心和自我理想系統的體現。它遵循道德原則,使人對違背社會生活原則的行為感到內疚和恐懼,促使人遵守社會規則和道德規範。
這三大系統在人格結構中維持著動態平衡,當一方發生變化時,可能會影響到其他方或導致整體失衡。弗洛伊德還提出人格發展理論,包括人格發展階段、性心理發展階段等,這些理論對理解人格發展過程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