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罪」一詞在古代主要用於兩種情境,一是作為官吏供職時的謙辭,意指官員認為自己未能勝任職責,隨時準備因失職而被治罪;二是用於表示等待懲處的狀態。 這種表達在古代文獻中相當普遍,反映了古代官僚體系中文官對職責的謹慎態度和對皇帝的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