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需要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設立的考試,旨在測試考生的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等方面的知識。考試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憲法、法學基礎理論、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經濟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律師制度與實務等。考試形式包括客觀題和主觀題,客觀題分爲卷一和卷二,主觀題包括綜合知識、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以及實例(案例)分析、司法文書、論述等。此外,律師考試還包括基礎知識科目、案例科目、民商法實務科目、法律實務科目和司法判斷科目。通過該考試的人員,由司法部頒發相關證書,並可以從事律師等法律職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