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信用利息的計算方式通常遵循以下原則:
逐日計息。從記賬日開始,對每筆消費金額按日計算利息。
日利率爲萬分之五。即0.05%。
計息本金。通常是每期賬單中的消費總額。
計息天數。從記賬日(通常是消費後的第二天)到該筆賬款還清日止的天數。
最低還款額。如果未全額還款,銀行會從記賬日開始對未還清的金額計算利息。
例如,如果賬單總額爲10000元,最低還款額爲10000元的10%,即1000元,如果在最後還款日(假設爲賬單日後的第20天)只償還了最低還款額1000元,那麼從賬單日(第1天)到還款日(第20天)的利息計算如下:
第1天到賬單日的利息=10000元×0.05%×10天=50元。
賬單日到還款日的利息=(10000元-已還的1000元)×0.05%×10天=45元。
循環利息總額=50元+45元=95元。
因此,如果只還最低還款額,需要支付的循環利息爲95元。如果全額還款,則不會產生循環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