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兵年齡因不同學歷和性別而有所不同,具體如下:
國中畢業的男性公民,年齡為18至20周歲;具有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年齡為17至21周歲;大專、本科在校生,年齡為17至22周歲;大專畢業生,年齡為17至23周歲;本科畢業、研究生畢業及在校生,年齡為17至24周歲。女性公民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含高校新生),年齡為17至19周歲;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應屆畢業生,年齡為17至22周歲。
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以徵集當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7周歲未滿18周歲的公民服現役。
此外,當年未被徵集的,在22周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徵集年齡可以放寬至24周歲。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部分年滿17周歲的女性公民也可被徵集服現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