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共同犯罪是一種特殊的犯罪形式,其特點在於刑法分則規定必須由兩人以上共同實施才能構成某種犯罪。這類犯罪包括聚合性共同犯罪和集團性共同犯罪,具體如下:
聚合性共同犯罪。這類犯罪以聚眾作為構成要件,參與者可能在不同程度上參與組織、策劃、指揮或實施犯罪活動,例如,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或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
集團性共同犯罪。這類犯罪涉及更為穩定的犯罪組織,如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或者持械劫獄罪等。
在必要共同犯罪中,所有參與者都應受到刑事處罰,稱為「純正的必要共犯」;而某些情況下,法律可能只規定處罰部分參與者,稱為「不純正的必要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