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行為通常涉及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使受害者處於無法反抗或不敢反抗的狀態。具體手段可能包括:
暴力手段:通過物理暴力使受害者無法反抗。
脅迫手段:通過威脅或恐嚇使受害者感到害怕而不敢反抗。
致幻藥物或男性功能藥物:利用藥物影響受害者的判斷力或意識。
酒精刺激:通過飲酒降低男性的自製力。
色誘:利用身體接觸或撫摸等方式激起男性的性慾。
利用職權關係威逼利誘:如利用工作職位、學業成績或醫療關係等進行性侵犯。
性侵行為以違背受害者的意志為前提,即在受害者不同意的情況下強行發生性交。這種行為不僅具有強制性,而且可能構成刑事犯罪,根據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可能受到嚴厲的法律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