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底,通常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
在我國法律中,案底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這些犯罪檔案通常存放在公安部門與相關國家機關,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情況予以保密。以下是關於案底的詳細介紹:
被判了刑或被宣告有罪但免予刑事處罰的都會留案底。
刑事拘留,在刑事拘留期間被批捕並確認犯罪的會留下案底記錄。
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不會留下案底,但會在公安機關留下違法記錄,這種記錄對報考公務員或特殊部門的雇員可能會產生不利影響。
此外,我國沒有前科消除制度,這些記錄會伴隨當事人終生。但這些記錄不是對任何人開放的,只有司法機關或律師在辦理刑事案件時,報請有權機關審批後,記錄才對外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