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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編現金流量表

編制現金流量表主要有兩種方法:直接法和間接法。具體如下:

直接法。這種方法是以銷售(營業)收入的收現數爲起算點,然後將其他收入與費用項目的收現數、付現數分別列出,直接反映最終的現金淨流量。常見的直接法有工作底稿法和“T”形賬戶法

間接法。這種方法是以本年淨利潤爲起算點,調整不涉及現金收付的各種會計事項,最後得出現金淨流量。

以下是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的編制方法: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的編制。企業應當採用直接法,列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在直接法下,一般是以利潤表中的營業收入爲起算點,調整與經營活動有關的項目的增減變動,然後計算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具體編制步驟。可以採用工作底稿法或T型賬戶法。業務簡單的,也可以根據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在編制現金流量表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工作底稿法。使用工作底稿法時,工作底稿橫向分成五欄,在資產負債表部分,第一欄是項目欄,填列資產負債表各項目;第二欄是期初欄,用來填列資產負債表的期初數;第三欄是調整分錄的借方;第四欄是調整分錄的貸方;第五欄是期末數,用來填列資產負債表的期末數。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的具體項目。如“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收到的稅費返還”“收到的與其它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等,這些項目可以根據相關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以上方法提供了詳細的步驟和計算公式,確保現金流量表的準確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