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劇詩有兩種含義:
以戲劇手法寫的詩:這種戲劇詩是以戲劇的形式來表達詩歌的內容,通過戲劇的情節和表演手法來傳達詩人的情感和思想。
詩體戲劇:在西方文藝理論中,戲劇詩有時簡稱爲“劇詩”,指的是用詩體寫成的喜劇或悲劇戲劇作品。這種戲劇作品在演出時,並不是以詩朗誦爲主,而是以唱爲主,詩歌加上了音樂的翅膀,成爲了歌詞,與音樂合作成爲歌曲。例如,詠歎調、宣敘調等,其歌詞就是詩劇中的一段段詩,可能是抒情詩或小敘事詩。在這種情況下,戲劇詩也被稱爲歌劇。
戲劇詩的文本必須是詩歌的,文學的,作者必須秉持詩人身份,即使是含有較多戲劇性的詩,也是詩。在這一點上,西方文藝理論家至今沒有一箇明確的界定,將詩與戲劇混爲一談可能會導致誤解和混亂。戲劇詩的結合形式取決於作者的個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