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過程中的初步作品
手稿是指作者親手書寫在紙張、布帛或者竹簡等載體上的原稿。
手稿是寫作過程中的初步作品,通常包括未發表的寫定原稿,不包括電子稿、列印稿等不留筆跡的稿件。手稿不僅限於文學作品,還可以包括作者的日記、書信、讀書筆記等。
此外,手稿在廣義上也可以包括古代寫在非紙質載體上的文獻,如龜甲、獸骨、羊皮、植物、石頭、蠟、泥板、竹簡、木簡、布帛、絲綢等,以及中世紀及文藝復興時期的聖經抄本、古典文抄本和現代的各類手寫本,甚至打字稿。革命領袖、歷史人物或重要著作的手稿可能具有重大的文獻意義和研究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