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吏員
押司是宋朝吏員的職稱,經辦案牘等事,是衙門裏的書吏,負責書寫文書,相當於現在的文祕、書記員。
在《水滸傳》中,宋江在上樑山之前就是鄆城縣的押司,負責案卷整理工作或文祕工作,當地百姓都稱呼他爲“宋押司”。
押司雖然名爲官,但實際上屬於吏,而且因爲經常和老百姓打交道,所以有一定的權利,可以滿足人們的權勢慾望。更重要的是,歷代法律都允許書吏在供職一定年限後,經過考覈沒有過錯,就可以得到做官的出身,所以押司也相當於現在的政府合同工,但有機會轉正爲正式編制人員。
宋朝吏員
押司是宋朝吏員的職稱,經辦案牘等事,是衙門裏的書吏,負責書寫文書,相當於現在的文祕、書記員。
在《水滸傳》中,宋江在上樑山之前就是鄆城縣的押司,負責案卷整理工作或文祕工作,當地百姓都稱呼他爲“宋押司”。
押司雖然名爲官,但實際上屬於吏,而且因爲經常和老百姓打交道,所以有一定的權利,可以滿足人們的權勢慾望。更重要的是,歷代法律都允許書吏在供職一定年限後,經過考覈沒有過錯,就可以得到做官的出身,所以押司也相當於現在的政府合同工,但有機會轉正爲正式編制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