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寫授權書時,應遵循以下結構:
標題。通常寫作“授權書”或“訴訟委託書”。
委託人和受委託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單位、住址等。
委託的內容。明確指出委託代理的案件,委託人的意願,以及委託的具體事項和權限。
結尾。包括委託人和受委託人的簽名蓋章,以及註明具文時間。如果是單位授權,還應包括單位全稱、所在地址、法人代表人姓名和職務,並加蓋公章。
授權書的核心內容是授權的具體內容,需要按照條目順序一一列舉出來。授權書的簽名部分對於國外的製造商尤爲重要,因爲在國外,製造商通常沒有公章,而是使用個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