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付款的有效期
提示付款期限是指票據持有人向銀行提交某某單據並要求銀行付款的行為的期限。通俗來講就是提示付款的有效期。
各種票據的提示付款期限如下:
銀行匯票: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內提示付款。
商業匯票:見票即付的商業匯票,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內提示付款;定日付款、出票後定期付款或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商業匯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內提示付款。
銀行本票:自出票日起最長不得超過兩個月提示付款。
支票:自出票日起十日內提示付款。
持票人應在提示付款期限內通過開戶銀行委託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開戶銀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且持票人會喪失對前手的追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