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狗案」是一起因寵物狗被摸而引發的衝突,最終演變為一場嚴重的刑事案件。該案件的經過如下:
楊建平和楊建偉兩兄弟在武漢因摸了一條狗而與狗的主人彭某發生口角。彭某離開後,楊建偉藏了兩把刀在身上。隨後,彭某帶著三名同伴返回,手持棍棒,對楊建偉和楊建平進行了圍毆。在打鬥過程中,楊建平和楊建偉為了自衛,使用了刀具,最終導致彭某死亡。
該案件經過多次審理,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最終判決,認定楊建偉防衛過當,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楊建平構成正當防衛,宣告無罪。這一判決結束了該案件長達數年的法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