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的計算和定義取決於其套用的領域,在個體經濟學中,企業或個人的收入可以通過以下公式計算:
總收入(TR)=價格(P)乘以數量(Q)。
平均收入(AR)=總收入(TR)除以數量(Q)。
邊際收入(MR)=變化後的總收入(ΔTR)除以變化後的數量(ΔQ)。
在總量經濟學中,收入的概念擴展到整個經濟體,例如國民收入或個人年收入,計算公式如下:
年度營業收入=全年的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視同銷售的收入。
個人年收入=工資性收入+經營性淨收入+財產性淨收入+轉移性淨收入。
此外,對於特定情況,如家庭和企業兩部門經濟體,收入恆等式為Y=C+I,其中Y表示總收入,C表示消費,I表示投資。而在三部門(家庭、企業和政府)經濟體中,收入恆等式為Y=C+S+T,其中Y表示總收入,C表示消費,S表示儲蓄,T表示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