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形式主要可以分為幾種不同的類型,具體如下:
議會共和制。議會擁有立法、組織和監督政府(內閣)等權力。政府(內閣)由占議會多數席位的政黨或政黨聯盟來組織,政府對議會負責。
總統共和制。總統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總攬行政權力,統率陸、海、空三軍,行政機關(政府)和立法機關(議會)相互獨立。
內閣制。內閣總攬國家行政權力並對議會負責,內閣首相(或總理)通常由在議會中占多數席位的政黨或政黨聯盟的領袖擔任。
人民代表大會制。這是中國特有的政治制度,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國家權力統一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行使。
半總統制。總統掌握國家最高行政權,同時設有總理領導中央政府。
二元君主制。世襲君主為國家元首,擁有實權。
議會君主制。議會不僅是國家的最高立法機關,而且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君主主要是象徵性的。
委員會制。最高的行政權力由一個委員會來履行。
民主制。主權者讓全體人民或絕大多數人民來組成政府並執行其職能。
貴族制。政府掌握在少數人手中,公民數量遠遠大於行政官的數量。
君主制。政府掌握在單一的行政官手中,所有公民都從它那裡獲得權力。
這些分類描述了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政府組織和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