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教唆犯罪的量刑主要取決於以下三個因素:
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進行處罰。這意味著,如果教唆犯在犯罪中起到了主要作用,將按照主犯的處罰規定進行處罰。
教唆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這是因為未成年人由於經驗不足和判斷力不夠成熟,更容易受到教唆。
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這適用於教唆犯的教唆行為未成功引起被教唆人產生犯罪意圖,或者雖然引起了犯罪意圖,但被教唆人並未實施任何犯罪的情況。
總的來說,教唆犯罪的量刑會根據教唆犯在犯罪中的作用、教唆對象年齡以及被教唆人是否實施犯罪等因素進行綜合考慮。具體請諮詢專業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