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職能部門,負責管理全國文化藝術事業。
文化部的主要職責包括擬訂文化藝術方針政策、起草文化藝術法律法規草案、擬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國性重大文化活動、以及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等。
此外,文化部還負責圖書館事業的管理、公共圖書館事業發展規劃的制定與實施、相關政策法規的擬定與監督執行、圖書館事業的網絡化、標準化和現代化建設等。
文化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職能部門,負責管理全國文化藝術事業。
文化部的主要職責包括擬訂文化藝術方針政策、起草文化藝術法律法規草案、擬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國性重大文化活動、以及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等。
此外,文化部還負責圖書館事業的管理、公共圖書館事業發展規劃的制定與實施、相關政策法規的擬定與監督執行、圖書館事業的網絡化、標準化和現代化建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