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寫日本住所時,應遵循以下格式和規則:
郵票:貼在信封的左上角。如果是多張郵票,應豎着貼。
郵編:寫在信封的右上角。如果信封上有郵編框,則填寫在框內;如果沒有,則寫在右上方,並保持右邊有一格左右的空白距離。
住所:從郵編下方空出兩格開始寫地址。如果需要換行,新行應比前一行低一格。住所最好與郵編右側對齊。
數字表示:在地址中,“丁目、番地、號”可以省略,直接使用“|”表示。數字使用漢字數字,但“十”用“〇”表示(例如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〇)。
建築名:建築名或公寓名不可省略,應儘可能詳細。
收信人名字:從地址的第二個字高度開始寫名字。名字應寫在信封中央,字體比地址大。收信人的名字後隔一格距離加上“様”(通常情況下)。
特殊情況:
如果收信人是學校的一箇部門而非個人,不應使用“様”,而應寫“御中”。
有些大學要求使用紅色筆跡在信封上寫“XXXXX在中”,以表明信件的內容。
以上規則適用於大多數標準信封。對於和式信封和洋式信封,填寫方式略有不同,但基本原則相同。確保寄信人信息完整,尤其是在使用和式信封時,可能需要註明封口方式(如寫「〆」、「封」、「緘(かん)」等),以及封口日期,以增加禮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