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方法包括以下幾種:
舉例子:通過列舉有代表性的恰當的事例來說明事物特徵。
作比較:將兩種類別相同或不同的事物現象加以比較來說明事物特徵。
分類別:條理清楚地說明事物的特點,對事物的特徵分門別類加以說明。
打比方:對於一些抽象的事物,採用打比方的方法,使其變得具體、生動、形象。
引資料:引用文獻資料或者是名人名言等,使文章內容變得形象具體。
下定義:用簡明科學的語言對說明的對象或科學事理加以揭示。
列數字:用具體的數據對事物的特徵、事理加以說明。
列圖表:用列圖表的方式對事物的特徵、事理加以說明。
摹狀貌:對說明對象的狀況、性質、特徵、成因等進行簡要的解說,使模狀貌為了使說明對象更形象具體。
詮釋法:從一個側面,就事物的某一個特點做些解釋。
寫說明文時,要根據說明對象的特點及寫作目的,選用最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