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的加班費計算方式取決於加班的具體日期。春節法定節假日有三天,即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如果在這段時間加班,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上一個月的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費。計算方式爲:月工資收入除以21.75乘以300%。
對於春節其他時間(如調休日)的加班,如果企業不能安排補休,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計算方式同樣爲:月工資除以21.75天除以8乘以加班小時數乘以2倍。
舉例來說,如果員工的月工資爲5000元,那麼春節期間的加班費計算如下:
2月10-12日(春節法定節假日):3倍工資,即229.88元*3倍*3天。
2月13日-17日(調休日):2倍工資,即229.88元*2倍*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