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落款的撰寫涉及多箇方面,包括正文內容的出處、贈送對象、創作緣由、創作時間以及作者姓名等。落款主要有“雙款”和“單款”兩種形式:
雙款。指同時存在上款和下款的落款方式。上款包括作品內容的名稱、出處、受贈人的姓名等,通常位於作品的上部;下款則包括創作年月、地點、作者姓名等,通常位於作品的下部。
單款。沒有上款的落款形式,僅包括下款,適用於沒有特定贈送對象的作品。
單款可進一步分爲長款、短款和窮款:
長款。在下款中除了時間、地點、作者姓名外,還加入作者的創作感想或緣由。
短款。僅包括作品的出處、時間、地點等簡短信息。
窮款。僅包括作者姓名或名號,通常用於作品空間有限的情況。
撰寫落款時,還需注意以下幾點:
落款的字體大小應小於正文的字體大小,以保持作品的整體協調。
落款的字體類型應根據正文內容來搭配,如正文是甲骨文、金文等古文字,落款則可用篆書、楷書等。
落款中的年、月一般使用干支紀年法,公曆和農曆不宜混寫。
落款中的敬詞、官銜等應適當使用,以示禮貌。
印章的大小和數量也應與落款相協調,不宜過大或過多。
此外,如果是書寫對聯,上款應寫在上聯,下款落在下聯。橫幅作品的落款一般只落在下方,且位置和內容應與正文相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