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克文化(Punk culture)是一種起源於1970年代的次文化,最初源於音樂界,但逐漸發展成為一種整合音樂、服裝和個人意識主張的廣義文化風格。這種文化最初是一種音樂上的叛逆運動,主要反對當時流行的音樂形式,如前衛搖滾和重金屬。朋克文化追隨者以地下音樂、極簡搖滾等音樂形式為基礎,發展出反烏托邦風格的音樂。性手槍(Sex Pistols)與雷蒙合唱團(The Ramones)是朋克音樂啟蒙時期的代表性樂團。
朋克文化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擴散到北美,影響了硬核朋克等新音樂風格的產生。朋克音樂的特徵是簡單、直接和粗獷,強調DIY精神,鼓勵個體自我表達和創造,不受傳統技能和製作標準的限制。
除了音樂,朋克文化還包括獨特的時尚風格,如破舊T恤、安全別針、皮夾克和馬丁靴,以及反對商業化、反對權威和社會的反叛生活態度。朋克文化的發源地可以是倫敦也可以是紐約,開始的年份可以是1974年也可以是1975年,這取決於所相信的版本。
隨著時間的推移,朋克文化從音樂擴展到生活的各個方面,表現為對現實社會的不滿和反叛。朋克文化的精神在更廣泛的意義上被套用於表達對抗傳統、挑戰主流價值觀和社會規範的各種文化和藝術形式中,如蒸汽朋克和賽博朋克等子文化和文學流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