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役婚,也稱為「服務婚」或「考驗婚」,是原始社會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轉變時期的一種婚俗。這種婚俗的特點是,男子在婚前或婚後需要到妻方家庭勞動一段時間,作為對妻方勞動力損失的補償。服役的期限因地區而異,通常為3至7年,有時甚至長達10餘年。在某些情況下,男子需要在婚後生育子女後,才能攜妻返家。
這種婚姻形式比買賣婚更早出現,當私有制社會出現後,父母將女兒視為私產,待價而沽,男家需向女家納徵,以償還女方父母的養育之恩。因此,貧寒之家無法納徵的,便以勞務的形式來償付,從而產生了服役婚。服役婚是父系社會的產物,在我國古代,如漢族、傣族、佤族、拉祜族、傈僳族、苦聰人、高山族、普米族、納西族、彝族、壯族等都實行過服役婚。
從形式上看,服役婚是一種短期的「倒插門」,但從實質上看,它與「倒插門」不同,因為丈夫履行勞役期後可以帶著妻子離開,但對女方財產沒有享有權和繼承權。這種婚姻形式通過男子服勞役補償女子出嫁家中失去的勞動力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