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行為
「朝廷招安」的意思是指一個國家的合法政權對不合法的地方或地下民間組織進行的一種安置行為。
「朝廷招安」通常包括給予這些組織聽任政府的條件,讓它們有機會重新成為合法組織。這個政策聽起來好像可以緩解社會矛盾,因為朝廷可以通過這種方式收買反叛的起義軍,甚至利用這些起義軍為自己服務。在歷史上,許多造反的人物也曾希望得到朝廷的招安,例如唐末的黃巢在占領廣東時,就曾派人聯繫唐僖宗請求招安,希望得到官方的承認,但這一請求被拒絕。
總的來說,「朝廷招安」是一種政治手段,旨在通過和平方式解決武裝反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