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權是一種法律概念,指的是將來有可能實現但尚未完全具備所有成立要件的權利。
期待權通常發生在取得特定權利的過程中,如債權或物權等財產權之上。在債權領域,期待權常發生在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為中,其中當事人在特定條件成就或期限到來之前享有期待權。物權領域,如所有權保留的買賣契約中,買受人在付清全部價款之前對標的物的所有權享有期待權。
期待權的法律地位主要指向標的物,它不同於純粹的主觀希望,也不同於雖具備部分權利要件但尚未達到完整權利程度的期待。期待權的保護程度因法律制度和具體情況而異,旨在保護那些在某些情況下可能無法立即獲得完整權利的個體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