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報戶口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獲取出生證明。首先,需要到嬰兒出生的醫院申請出生證明。如果是隨父姓,可能需要提供親子鑑定證明。
準備相關材料。包括嬰兒出生醫院開具的出生證明、父母雙方的身份證、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生育服務證、嬰兒母親的戶口卡等。如果是在外地出生的嬰兒,還需要提供生母單位或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
繳納社會撫養費。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不符合法律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需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有些地區可能還要求在規定期限內足額繳納。
辦理戶口登記。在孩子出生一箇月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出生登記。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區而異,因此建議與當地公安機關或計劃生育部門聯繫,以獲取最準確的信息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