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改名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驟:
提出申請。由未成年人本人或其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提出變更姓名的申請。
準備材料。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未成年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及其複印件、父母或收養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改名申請書,在某些情況下,還需要提供單位、學校或街道辦出具的變更姓名證明信。
提交申請。將上述材料提交給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審核與審批。派出所會進行調查審核,確認無誤後,將申請上報給地方分局進行再次審核。
改名成功。審核通過後,未成年人的新名字將被添加到戶口本上,原名字作為「曾用名」保留。
辦理新身份證。在改名成功後,需要到指定地點拍攝新的身份證照片,然後辦理新的身份證。
需要注意的是,改名的申請書應手寫,並包含現用名、申請更改的名字、申請理由等。此外,如果父母離異,只需監護人一方同意即可申請改名。在改名後,可能需要更新或更改其他證件和記錄,如社保卡、疫苗本、護照和商業保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