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球是一項以擊球、投球和接球為主的運動,通常由兩隊進行比賽,每隊11人,一隊作為攻擊方,另一隊作為防守方。攻擊方每次派兩人上場,負責擊球取分,而防守方的11名球員同時上場,包括投球手負責投球,外野手負責接球。比賽的目標是通過擊球得分,最終得分最高的隊伍獲勝。
攻擊方的擊球局完成後,兩隊攻守對調。防守方的目標是儘可能將攻擊方的擊球手淘汰出局。擊球手出局的方式包括:
被投球手擊中門柱
球被擊球手擊出後未落地前被接住
擊球手的腿擋住了球(類似於足球中的越位規則)
門柱被球碰到
擊球員手球
故意第二次擊球
逾時(如果門柱被擊中後,新的擊球手未能在3分鐘內就位)
擊球手觸碰到門柱
擊球手阻礙視線(較少發生)
沒有完成跑動
得分方式包括:每在兩個門柱之間跑動一次得一分,如果球擊到場邊得4分,如果將球擊出界外得6分。一場比賽不一定要等到整個隊伍出局才結束,如果隊長認為已經取得足夠分數,可以宣布比賽結束。雙方都可以有一名替補隊員,稱為「第十二人」,但不能投球也不能擊球,只能接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