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指」原意指接觸或嘗試,比喻分取不應該得到的利益,或插手某件事情,尤其是那些分外或非分的事情。 這個成語源自《左傳》中的一個故事,其中鄭靈公故意不給子公吃甲魚,於是子公伸手指蘸了點湯嘗味,從而引申出「染指」這一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