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市是日本的一種城市行政制度,自1996年開始實施。這種城市可擁有較一般城市及特例市更多原本屬於都道府縣的許可權,但許可權少於政令指定都市。當城市人口超過30萬人,並經市議會及所屬都道府縣議會之議決,可被指定為中核市。中核市的職能許可權小於政令指定市,即可行使原由府縣執掌的60項許可權,如設立保健所、居民建房審批、城市規劃、限制屋外廣告等。
核心市是日本的一種城市行政制度,自1996年開始實施。這種城市可擁有較一般城市及特例市更多原本屬於都道府縣的許可權,但許可權少於政令指定都市。當城市人口超過30萬人,並經市議會及所屬都道府縣議會之議決,可被指定為中核市。中核市的職能許可權小於政令指定市,即可行使原由府縣執掌的60項許可權,如設立保健所、居民建房審批、城市規劃、限制屋外廣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