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底封存是指將犯罪記錄進行密封保存,非經法定程式和條件,不對外公開的一種制度。在我國,主要是針對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的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其目的是為了避免前科帶來的負面影響,使犯罪的未成年人能夠平等地享有與其他正常人一樣的權利,更好地改過自新並回歸社會。
具體規定為,犯罪時不滿18歲,且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司法機關會對其犯罪記錄進行封存,除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以外,犯罪記錄不對外公開。但如果被封存犯罪記錄的未成年人再次犯罪,且新罪與舊罪並罰後被決定執行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會對其犯罪記錄解除封存。
請注意,犯罪記錄封存並不等於前科消滅,犯罪記錄仍然存在,只是被封存,一般單位和個人無法查詢,但是司法機關或者有關單位可以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並應對查詢結果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