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野火的原因主要可以分為兩大類:人為火和自然火。
人為火包括:
生產性火源,如農業、林業、牧業生產用火,林副業生產用火,工礦運輸生產用火等;
非生產性火源,例如野外炊煙、做飯、燒紙、取暖等;
故意縱火,如燃燒乾草、燃放爆竹禮花等。
在人為火源引起的火災中,開墾燒荒、吸菸等是常見的森林火災原因。
自然火則包括雷電火、自燃等現象。由自然火引起的森林火災相對較少。
氣候變化也是導致森林火災頻繁發生的一個重要因素。極端天氣事件,如高溫熱浪和乾旱,增加了火災的風險。此外,氣候變化還導致植被易燃性的增加,從而提高了火災的發生頻率和嚴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