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批捕是一種法律程式,指的是檢察院對公安機關提出的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請求作出批準的決定。
這意味著檢察院認為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被批捕人犯下了罪行,並且可能被判處徒刑以上的刑罰,因此決定將其逮捕並等待進一步的審查和起訴。正式批捕表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經正式進入了刑事訴訟程式,並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決定是否批捕時,檢察院會考慮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社會危險性,以及是否需要採取更強的措施來保證訴訟的順利進行。如果被批捕的人患有嚴重疾病,是懷孕或哺乳期的婦女,可以採取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等其他非羈押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