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的追訴期限一般為三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如果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在有特殊情況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此外,還有一些特殊情況,例如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等情況,其訴訟時效期間可能為一年或兩年。
民事案件的追訴期限一般為三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如果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在有特殊情況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此外,還有一些特殊情況,例如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等情況,其訴訟時效期間可能為一年或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