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包括多個指標,具體如下:
pH值:6.0~9.0。
色度:≤30。
嗅:無不快感。
濁度(NTU):≤5。
溶解性總固體(mg/L):≤1500。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mg/L):≤10。
氨氮(mg/L):≤10。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1.0。
鐵(mg/L):≤0.3。
錳(mg/L):≤0.1。
溶解氧 (mg/L):≥1.0。
總余氯 (mg/L):接觸30min後≥1.0, 管網末端≥0.2。
總大腸菌群(個/L):≤3。
以上限值可能因地區和特定要求有所不同,因此在實際套用中需要根據當地環保部門的規定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