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的折舊公式主要有以下幾種方法:
平均年限法。這是最常用的方法,公式為每年折舊額=原值÷預計使用年限。例如,一輛10萬元的汽車預計使用10年,那麼每年應按1萬元的折舊費計算。這意味著第一年末,汽車的價值變為9萬元;第二年末,價值變為8萬元,以此類推。
工作量法。這種方法基於汽車行駛的里程來計算折舊,公式為折舊額=原值×(已經行駛的里程÷預計使用里程)。例如,一輛10萬元的汽車預計行駛里程為10萬公里,那麼每行駛1公里提取1元的折舊。這意味著行駛1萬公里後,汽車的價值為9萬元;行駛2萬公里後,價值為8萬元,以此類推。
雙倍餘額遞減法。這種方法的前期會高估資產的折舊,從而高估資產的價值。公式為折舊率=2÷預計使用年限×100%,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折舊率。例如,一輛10萬元的汽車預計使用10年,那麼每年的折舊率為20%。這意味著第一年末,汽車的剩餘價值為8萬元;第二年末,剩餘價值為6.4萬元,以此類推。
這些方法提供了不同的視角來計算汽車的折舊,選擇哪種方法取決於具體情況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