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可能被排放到下水道、河流、湖泊等地方,但其去向主要取決於污水處理的過程和標準。
污水處理廠會對收集到的污水進行預處理和活性污泥法等處理步驟,以去除固體廢物、殺滅細菌和其他有害物質,處理後的污水主要有以下幾種去向:
排入附近的地表水體,如河流,但排放標準需符合當地地表水體的功能劃分和排放限值。
用於農田灌溉,但對水質有較低的要求,特別是對重金屬等污染物。
經過深度處理後,用於提供飲用水,但這在國內並不常見。
中水回收,例如用於工廠內部非飲用用途,如沖廁。
此外,城市生活污水及其他工業、醫院等污水通常通過排污管進入污水處理廠,處理後可能排入就近的江河湖海。而雨水等則可能直接排放,無需經過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