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的方向燈(轉向燈)操作通常遵循“上右下左”的原則,意味着向上撥動開關是向右轉,向下撥動開關是向左轉。以下是轉向燈在不同情況下的使用方法:
超車時,先打開左轉向燈,超車完成後,返回原車道時再打開右轉向燈。
進入高速公路前打開左轉向燈,駛離高速公路前打開右轉向燈。
靠路邊停車時打開右轉向燈,從停車地點駛離時打開左轉向燈。
掉頭時打開左轉向燈,向左變更車道時打開左轉向燈,向右變更車道時打開右轉向燈。
在準備轉向時應提前十到二十秒打開轉向燈,給後面的司機足夠的時間做出反應。
請注意,以上方法可能因車型和地區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