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驗車需要攜帶以下物品:
車主或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
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包括行駛證和車身照複印件。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通常是交強險保險單副本。
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綠色環保標誌(如果適用)。
驗車現金、三角警示牌和滅火器。
如果車輛有違章記錄,需要交納交通違章罰款。
對於單位車輛,還需要提供單位證明、代理人的資料,如身份證複印件和委託書。如果是電子保單,則只需確保電子保單在有效期內即可,不需要攜帶紙質副本。在特殊情況下,如車主無法親自到場,代辦人需要攜帶車主的委託書和自己的身份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