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特徵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國家意志性和普遍性。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社會規範,體現了國家意志,在法律所涵蓋的範圍內,對所有社會成員都具有普遍的約束力。
國家強制性。法律的實施依賴於國家的強制力,如警察和法庭等,確保法律得到遵守和執行。
規範性。法律為人們的行為設定標準和模式,明確告知可以做什麼、應該做什麼以及禁止做什麼。
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法律規定權利和義務,且二者具有一致性,即享有權利的同時也承擔相應的義務。
程式性。法律的制定、執行和遵守都有明確的程式規定,確保了法律的公正實施。
可訴性。法律可以用於解決爭議和犯罪行為,提供了法律裁判的可能性。
這些特徵共同構成了法律的基本架構,使其區別於其他社會規範如道德、宗教規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