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一種社會規範,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旨在規定人們的行為準則和權利義務,以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共利益和保護個人權益。法律體現了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是國家的統治工具。它不僅包括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如憲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經濟法等,還涵蓋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實體法和程式法等不同分類方式。
法律的基本原則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味著所有人在法律面前都應該平等對待,無論其社會地位、財富或權力等;罪刑法定,即只有法律明確規定的行為才被視為犯罪,並且犯罪的定罪和處罰應該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無罪推定,即在未經法院判決有罪之前,任何人都應該被視為無罪,並且不能被視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法律的效力在於被遵守和套用,其形式上的有效性在於需要由立法機構根據程式建立並發布,而實質上的有效性則意味著這個規定沒有被廢除,並且沒有與更高級別的法律規定不相容或有衝突。法律的正義性是一個主觀的倫理概念,主要是良心上的以及基本原則。法律的效力在於被遵守和套用,首先,制定法律規範的人確立了規則的目的,如果規則符合目的則具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