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追訴期,也稱為追訴時效,是刑法規定的對犯罪人進行刑事追訴的有效期限。
在這個期限內,司法機關有權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責任;如果超過這個期限,司法機關就不能再行追訴。追訴時效的期限取決於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的輕重,例如,如果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十年;如果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十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或死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二十年。
如果超過追訴時效後,仍需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責任,必須經過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核準。如果在追訴期限內犯罪人又犯新罪,前罪的追訴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