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
清朝的主要法律稱為《大清律例》。
《大清律例》在乾隆五年(1740年)頒行,是清朝的一部重要法典,包括了名例律、吏律、戶律、禮律、兵律、刑律、工律等共四十三條,分為律和例兩部分。這部法典是對前朝法律的繼承和發展,體現了清朝法律的特點和儒家傳統法律文化的基本精神,同時適應了清代政治統治的需要。
此外,清朝還有其他相關法律,如《大清律集解附例》和《現行則例》等,這些法律共同構成了清朝的法律體系。
大清律例
清朝的主要法律稱為《大清律例》。
《大清律例》在乾隆五年(1740年)頒行,是清朝的一部重要法典,包括了名例律、吏律、戶律、禮律、兵律、刑律、工律等共四十三條,分為律和例兩部分。這部法典是對前朝法律的繼承和發展,體現了清朝法律的特點和儒家傳統法律文化的基本精神,同時適應了清代政治統治的需要。
此外,清朝還有其他相關法律,如《大清律集解附例》和《現行則例》等,這些法律共同構成了清朝的法律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