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收入通常指的是那些在法律或規定上不明確、但普遍認爲是不正當的收入形式。以下是一些常見的灰色收入類型:
商鋪房子租賃收入:單位或個人將所屬的商鋪或居民樓出租,從中獲利。
進退走留的運作費:通過關係網和賄賂,獲得職位晉升或其他利益。
喫拿卡要的收入:在辦理某些事項時,向當事人或相關方索要或接受錢財、物品、卡券等好處。
與地方合作的收入:通過與地方合作,獲得不菲的收入。
各自領域的灰色地帶收入:在某些領域,如財務審批、招生錄取等,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得收入。
兼職經商的收入:公務員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參與經營活動或投資項目,從中獲取利潤或分紅。
私分小金庫的收入:利用財務權限或審批權,挪用或侵佔國家財產或集體財產,爲自己或他人謀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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