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兒童節在每年6月1日慶祝,目的是爲了保障世界各國兒童的生存權、保健權和受教育權,改善兒童的生活條件,並反對虐殺和毒害兒童。
這一節日起源於1949年11月,當時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在莫斯科舉行理事會議,中國和其他國家的代表在會議上揭露了帝國主義分子和各國反動派殘殺、毒害兒童的罪行。爲了悼念1942年利迪策慘案中死難的兒童以及全世界戰爭中死難的兒童,會議決定將每年的6月1日定爲國際兒童節。
此外,1925年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關於兒童福利的國際會議上,國際兒童幸福促進會首次提出了“兒童節”的概念,號召各國設立自己的兒童紀念日,該倡議得到許多國家的贊同,大多數國家定爲每年的6月1日,因此“六一”兒童節通常稱爲國際兒童節。